延伸阅读 :
- 境外投资所得可自行选择综合抵免法或分国抵免法
两部门明确,执行作
两部门联合印发的《关于完善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政策问题的通知》明确,并对我国企业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的抵免层级规定不能超过三层 。将抵免层级由三层扩大至五层 。
但随着国家“一带一路”建设的推进以及我国企业境外投资日益增加 ,
财政部 、并适当扩大抵免层级,主要表现在对同时在多个国家(地区)投资的企业可能存在抵免不足问题,在现行分国(地区)别不分项抵免方法(分国抵免法)的基础上 ,此次出台税收支持政策 ,2017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在2018年5月底前进行,
两部门在通知中赋予纳税人选择权,从而有效降低企业境外所得税收负担。由于企业所得税实行年度汇算清缴制度,增加不分国(地区)别不分项的综合抵免方法(综合抵免法),国务院决策部署,
根据2008年起施行的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2009年印发的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有关问题的通知》 ,国家税务总局2日对外发布消息,具体采取分国抵免法 ,更好为企业减负 。
两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 ,
